晚报讯 “法官,我马上要跟建筑公司去海外了,没有结案通知书不让我出境啊。您看我钱也还了,麻烦帮我开一份结案通知书吧!”17日刚上班,港闸法院执行法官徐海燕就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里当事人的语气十分急切。
来电者名叫刘辉,是个“90后”小伙。2017年起,他陆续向成峰等三人借款50万元。因到期后没有按期归还,三原告分别向港闸法院起诉,双方在法院签订调解书,约定分期偿还。然而此后,刘辉并没有按约归还,三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发出执行通知书后,刘辉一直拒绝到庭谈话。后承办法官奔赴海门不动产中心,经查询发现原刘辉名下的位于海门市区一套140平方米商品房在执行立案后已被他转卖给他人,其间他与妻子办理了离婚协议。
随后,承办法官又赶赴刘辉在海门东灶港的老家。到了当地问了邻居才得知,刘辉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并不在家。通过到公安部门查询,法官与其父母电话取得联系,告知刘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以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
一通电话起了效果。第二天,刘辉现身法院接受谈话。其陈述,自己与前妻原共同所有的房屋已被其以1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房屋变卖款除偿还银行贷款及缴纳税收等支出70万元外,另给了前妻50万元, 剩余款项用于偿还其他债务,目前没有能力偿还三案债务。鉴于刘辉在执行期间恶意转移财产,法院依法对其予以拘留15日的处罚。
在执行拘留期间,承办法官多次至拘留所提审刘辉,并与拘留所民警共同做其思想工作,告知法律后果,刘辉及其前来探视的亲属均表示回去积极筹款,偿还债务。
然而此后,刘辉再次失去了音讯。
当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到刘辉的父母时,对方表示,无力替儿子还款。法院遂作出执行决定书,认定刘辉未依法履行法定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然而刘辉依然不闻不问,对此没有任何触动。
鉴于刘辉在执行过程中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资产,涉嫌刑事犯罪,2018年8月,港闸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侦查处理。办案民警对刘辉进行布控抓捕,然而到了派出所的刘辉仍然态度强硬,民警依法对其谈话,并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至此,刘辉知道自己再也无法逃避。2019年2月,他在舅舅、姨妈等亲戚的陪同下主动来到港闸法院执行局,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后经协商,双方签订了分期还款的协议,约定除法院已扣划刘辉卡上的43000元外,刘辉另给付三申请人45万元,先行给付10万元、2019年5月1日前给付15万元、2020年春节前给付余款20万元,申请人放弃对其他利息的主张,其舅舅、姨妈为还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这一次,刘辉没再爽约,按照约定如期给付了欠款。
法官提醒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不要自作聪明,否则,就算转移财产最终也难逃恢恢法网。(文中所涉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通讯员微尘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