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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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家暴也是受害人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二稿)》(简称“草案修改二稿”)7月28日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考虑到对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的保护,草案修改二稿规定: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而因家暴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7月29日《南方都市报》)

  外延扩容有积极意义

  □黄齐超

  依法保护家暴中的直接受害者,同时,我们也不应忽略次要的受害人——未成年的家暴“旁观者”;毕竟,他们目睹了家暴的全过程,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正是基于这样的考量,广州在对家暴法规的二次修改中,将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纳入了“家暴受害者”,其外延的扩容,确有着非常积极的内涵。

  家暴被司法机关介入后,受害人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援助。至于那些目睹家暴过程的孩子,可能就是获得民众、亲属的同情。可是,把他们也纳入“家暴受害人”的范畴,情况完全不一样了:首先,社区、妇联等机关要对这些孩子进行心理安抚,确保孩子心理健康。其次,家庭因家暴解体,这些孩子也能获得法律框架内的帮扶。

  家暴家庭的孩子,感情世界本来就缺乏爱和关怀,如一个干涸的沙漠。一旦目睹了亲人间的家暴,无法排解内心的恐惧和压力,进而产生孤僻或偏激的心理,久而久之,这必将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之前的家暴法规,只重视了最直接的家暴受害者,忽略了旁观的未成年人,这是一个缺憾。

  我们期待着广州的这次做法,能有抛砖引玉之效,带动更多地方的人大部门完善反家暴法。

  折射未成年人保护精细化

  □汪昌莲

  过去,针对家长直接对未成年孩子实施打骂等家暴行为,仅停留在这种做法是否妥当、是否值得效仿的讨论和争议的层面上。比如,之前发生的“虎爸”“虎妈”事件,人们只关注该不该学他们,而忽略了他们的行为,对未成年人身心的伤害,更没有考虑到拿反家暴法的标尺去衡量。以至于“虎爸”“虎妈”等兽性十足的“名人”层出不穷,虐待子女的家暴时有发生,受虐待的未成年人也难以逃出虎口,得不到应有的救助与保护。可见,将目睹家暴行为的未成年人也认定为受害人,表明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对未成年人实施家暴,均将受到法律制裁,未成年人权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护。

  换言之,目睹家暴也是受害人,折射未成年人保护精细化。这显然值得各地仿效。首先,必须明确“惩戒”与“暴力”的界限,可以通过修改反家暴法等方式,详细划分出虐待未成年人的不同等级,根据不同的等级,明确不同的法律责任,明确虐待未成年人的定义和范围,加大对虐待未成年人行为的惩治力度。同时,除了法律的制裁,应对家长进行心理辅导和教育,让他们学习怎样去解决孩子教育上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对受虐待未成年人的服务机制,建立有效的对受虐待未成年人跟踪回访、民政救助、教育服务、庇护寄养等制度,以减少家暴对未成年人的影响,使受虐待未成年人能尽快回归融合社会。

2020-07-30 观点1+1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27996.html 1 3 目睹家暴也是受害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