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南通新闻

职工打卡后到车库停车摔伤

非工作中个人疏忽受伤不算工伤

晚报讯 职工上班前先打卡,在把车停放到地下车库途中不幸摔倒致伤。如东人社部门认定不属于工伤后,企业不服。5日,如东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支持人社部门的认定,此案才算尘埃落定。

赵某大学毕业后应聘到如东某企业工作,签订为期3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今年6月15日上午7时50分许,他到厂传达室打完考勤卡后,便前往地下车库停电动车,途经坡道拐弯处时不慎滑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左内踝骨折。一周后,厂方申请工伤认定。

人社部门即派人赴厂调查,后于6月28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厂方接到《决定书》后表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庭审认为,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并无不当。

如东县人社局工伤科科长徐峰表示,本案中伤害发生的时间不是狭义的工作时间,停放电动车也不属于预备性工作,停放电动车滑倒摔伤显然是因为职工自己的疏忽大意。个人原因、非工作过程两要素叠加,使得本案工伤难以认定,职工本人需要自行承担伤害后果。 通讯员钱德明 记者何家玉

2020-08-07 非工作中个人疏忽受伤不算工伤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32902.html 1 3 职工打卡后到车库停车摔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