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海门一名骑电动车戴了头盔的妇女,在一起事故中,头部着地受了伤。缘何戴了头盔还受伤那么重?交警指出,戴头盔必须系好带扣,否则等于没戴。
当天晚上8时45分左右,家住海门三星镇的陈某驾驶轿车沿336省道由西向东行驶至瑞江路口右转弯时,与家住悦来镇骑电动车的朱某发生碰撞,朱某当时正沿336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瑞江路左转弯。事故发生时,朱某佩戴了安全头盔,但她没有扣上头盔的带扣。事故发生的一瞬间,头盔脱落,头部着地,头盔未能对头部起到保护作用,导致颅脑受伤,被120送往医院救治。由于头部受伤严重,朱某仍处于昏迷状态,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当前,交警部门正在大力开展市民驾乘电动车戴头盔的宣传工作。从9月1日起,交警部门将对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进行处罚。戴头盔不是形式,驾乘电动车的市民请按规定正确佩戴头盔,扣好扣牢安全扣。
通讯员陈亚东 刘峰 记者陈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