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玉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意见指出,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8月27日中新社)
“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报销比例从50%起步”,这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但“门诊纳入报销”钱从何来?之于此,国家医保局事实上也给出了针对性的预先安排。从某种意义上说,新门诊报销政策,并不是福利主义下的利益再分配,而是化解结构矛盾所带来的红利释放。
过去,医保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但根据最新的《意见》,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这一改变,会直接导致两个结果。也即,医保个人账户今后新划入的钱将减少,而医保统筹基金中的资金将会相应增加——后者所多出的这部分钱,主要就是用来支撑门诊报销。这波操作,看似只是微调了医保基金的统账结构,其背后却是深刻的价值回归,是务实的策略路线。
我们知道,社会医疗保险的主旨就是共济互助,“全民参保,全民共享”。以此量之,大量只能“自用”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无疑是背离了上述基本原则的。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2019年职工医保账户当期结存1116亿元,累计结存8426亿元……如此庞大的冗余资金,并没有发挥出其应有价值,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是一种“浪费”。改革之后,“躺在那的钱”少了,流入医疗系统、真实惠及患者的钱多了,这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率,也提高了医保制度的效率。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这两者相辅相成的。有了资金才可推行报销门诊,推行门诊报销则让资金用得其所。这对于理顺整个医疗秩序、医患关系,都是极大的助益。须知,此前很长时间内,医保着重于“保住院”。由此衍生了很多问题,最典型的就是一些人为了“报销”而非必要住院,由此造成了床位紧张又加剧了看病难。随着新一轮医保改革落地,随着医保基金收支结构矛盾逐步化解,我们期待着,通过进一步激活资金大循环,能够进一步夯实医保共济互助的价值基石和功能使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