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33岁的海门小伙袁某某无证驾驶女友汽车送女友和她的母亲回家,引发交通事故。昨天,记者从海门警方获悉,袁某某被处拘留、罚款,并承担事故全部损失。
7日晚,女子顾某驾驶小轿车与母亲一起到男朋友袁某某位于海门长江新村的家中。顾某与男友聊了一会儿后准备离开。这时,热情的袁某某提出驾车送女友和她的母亲回家。不料,袁某某驾车行至丝绸路与狮山路口东侧转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幸好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交警在现场处置中发现,袁某某竟然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袁某某交代,当时急着送女朋友及其母亲回家,以为路程较短没什么事,没想到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在场的顾某和她的母亲听完后也是目瞪口呆,因为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袁某某居然没有驾驶证也敢开车。
目前,袁某某因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为袁某某是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对这起事故损失不予理赔,所有的损失都由袁某某本人承担。记者张亮 通讯员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