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破获一起以网络“水军”形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案件。据了解,该犯罪团伙通过有偿删除网络差评获利近300万元,涉及10余省份。目前,已有3人被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这也是近年来全国破获此类案件中抓获人员最多、生态链条最完整、固定证据最全的典型案例之一。
(9月24日《人民日报》)
需打好监管组合拳
□张西流
“网络水军”有偿删帖等,说穿了就是操纵网媒和舆论。
事实上,早在2014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明确了网络敲诈、有偿删帖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其中规定,法院不仅认定“有偿删帖协议无效”,而且支持“权利受到侵害者依法替自己维权”,同时,删帖委托人及受委托删帖的网站,均要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是,明确将有偿删帖以敲诈勒索罪论处,具有更大震慑力。
可见,治理有偿删帖,需打好监管“组合拳”。首先,应提高网络安全法的执行力,尽快建立网站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严格规范网站的运营流程、删帖手续和责任权限,依法约束网络公司的经营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同时,应建立规范的网络行业管理协会,加强网站内部的自律与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防止网站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特别是,应强化相关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删帖者和背后“买家”的法律责任,消除“网络水军”恶意删帖的负面作用和不利影响。
差评权是网络信用的基础
□宋鹏伟
从互联网精神的角度说,公开经营的市场主体或产品,不存在隐私权的概念,应当接受公众监督,即消费者有权在网上发表看法。以网络购物为例,他人评价是商家信用的重要参考,刷好评和有偿删差评都是对这一机制的人为扭曲,为消费者决策带来极大干扰,甚至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
另一方面,由于用户有差评权,自身权益也可以得到更好保障。无论是无理由退换货,还是限时送达等服务,商家之所以尽心尽力地让消费者满意,也是忌惮他们手中的差评权。
“有偿删帖”流行,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有些企业过于爱惜自身羽毛,不能忍受哪怕一点点对自己的合理质疑。这样的企业,往往也最热衷于同“水军”或“黑公关”合作,美化自己抹黑对手;其次,不相信法律,更相信江湖。在遇到负面消息后,很多企业不愿意走法律途径,而是热衷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客观上壮大了“水军”和“黑公关”的实力。最后,部分企业自身管理存在漏洞,通过内外勾结,使得有偿删除差评得以轻易实现,甚至形成一条灰黑产业链条。
互联网时代,企业要学会在“在口水中游泳”,也要擅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不是动辄雇佣“水军”维护自身形象。毕竟,只认钱的“水军”,随时也可能调转枪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