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综合新闻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

“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入刑

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日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将“冒名顶替上大学”行为规定为犯罪。

草案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有必要予以刑事制裁。”彭新林表示,草案的修改,为更大力度惩治冒名顶替入学等行为提供有力的刑事法律支持。

草案同时规定,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浩公认为,草案的规定能够更加精准打击冒名顶替事件组织者、指使者以及背后的职务犯罪等,也有利于做到轻罪轻罚、重罪重罚,罪责刑相适应、情理法相融合。

据新华社

2020-10-15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37586.html 1 3 “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入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