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11日,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徐某立案侦查。相关部门的鉴定报告显示,案发当天,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55.5毫克/100毫升,是醉驾标准的3倍多。
6日晚,安徽人徐某乘坐朋友黄某的电动车到通州区兴仁镇一小饭店吃饭,其间每人喝了一斤黄酒。返程途中,黄某因行车问题与他人产生口角进而发生殴斗。接警后,兴仁派出所民警将互殴的双方当事人带回进一步处理。眼看好友被警察带走,酒精上脑的徐某竟然步行到不远处的停车地点,发动汽车开往派出所。
派出所大门处的视频监控显示:当晚10时42分许,徐某驾车先是撞倒门口西侧的一只垃圾桶,后在倒车的过程中又撞上门口东侧的路灯杆,导致顶端一只灯罩掉落。事发后,徐某竟然踉踉跄跄地跑到接警大厅向值班人员打探黄某的消息。
记者张亮 通讯员四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