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南通新闻

推行审判改革,让家事调解工作更温情

崇川法院家事法庭 获评全国先进

晚报讯 1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对100个先进集体及10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我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港人民法庭(家事法庭)位列其中。全省仅四家人民法庭入选,崇川法院家事法庭为我市唯一一家。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法院的家事审判是一项“守护万家灯火”的温情工作。近年来,崇川法院通过推行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实现了家事审判质效、社会认同度以及法院司法形象的“三提升”。2018年7月,崇川法院南通港法庭(家事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16年5月,崇川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首批试点法院。试点改革以来,家事法庭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新模式,不断完善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利用妇联驻庭调解员开展家事纠纷诉前调解,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效缓解了人案矛盾。率先推行离婚案件“感情冷静期”制度,给“冲动型”当事人一个缓冲期,再结合心理疏导等举措,为治疗家庭成员的心理创伤和修复婚姻家庭关系提供了条件。该院还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反家暴整体防治网络,推动检察、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签署《反家暴实施细则》,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合力,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

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崇川法院家事法庭委托社工组织对婚姻家庭、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三类案件,以面谈、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当事人家庭情况、子女抚养现状、老人赡养情况等特定事项进行调查,为案件审理提供参考依据,维护了家庭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此外,家事审判还不断延伸社会辐射功能,通过家事调查员与民政、妇联、司法等部门协作,建立了家事案件案后回访和帮扶制度。

今年9月18日,来自全国各地的31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崇川法院家事法庭,纷纷给予高度评价。“爱心、真心、暖心、热心和责任心”,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管余雪琴用“五心”评价家事法庭。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梅县柳林乡老铺村党支部书记陈燎原认为:“家事法庭非常人性化,将‘原告’‘被告’的介绍牌替换成‘父母’‘子女’,有意营造让诉讼双方回心转意的氛围,有利于司法调解。”

通讯员徐振宇 记者王玮丽

2020-11-20 推行审判改革,让家事调解工作更温情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41405.html 1 3 崇川法院家事法庭 获评全国先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