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南通新闻

养护公司承担50%责任,赔偿7万余元

道路龟裂不平导致行人跌伤

晚报讯 王某骑电动车在坑洼不平的道路上跌倒受伤。事后,他向该路段的养护单位索赔。记者昨天从海安法院了解到,随着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达成,这起健康权纠纷案落下帷幕。经法院调解,王某、公路养护公司达成一致,各分担50%责任。

2018年11月的一天,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公路上行驶。行至某路段时,由于道路严重龟裂,路面坑洼不平,致使王某跌倒受伤,电动自行车受损。王某受伤后前往当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肱骨外科颈骨折。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其右肩关节功能障碍评定为十级伤残。

王某受伤路段为甲公路养护公司的管辖范围。王某认为,自己跌倒受伤是由于该公司未履行公路养护职责,道路不平而导致,遂将甲公路养护公司告上法庭。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路面确有坑洼不平等情况,王某在此摔伤与道路不平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甲公路养护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另一方面,王某摔伤时间为傍晚,光线较好,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路面不平整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下车推行或谨慎驾驶等措施,但其坚持骑行,未谨慎驾驶,从而导致自身摔伤,其对摔伤事故的发生未能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亦存在过错。

经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按1:1比例分担责任,甲公路养护公司给付王某7万余元。

通讯员沈星杏 唐小红 记者王玮丽

2020-11-21 养护公司承担50%责任,赔偿7万余元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41553.html 1 3 道路龟裂不平导致行人跌伤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