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收回2亿多元债权,我们非常满意!这笔金融债权的清收,是我们公司迄今为止清收最好的一笔。”12月1日,某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富公司”)负责人张先生专程从上海来到南通,将三面锦旗送到了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前不久,该公司作为债权人收到了市中院执行局依法拨付的2亿余元执行款。
今年11月,南通中院曾在淘宝网公开拍卖被执行人所持的股票,遭遇流拍。但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股票质押权人均不同意用流拍股票以物抵债。
就在股票流拍当天,转机出现。有第三人表示,因银行系统等原因未能报名成功,请求以流拍价购买。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规定,“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可以准许”。据此,南通中院允许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随后,买受人及时足额地将近4亿元竞买款汇入法院指定的“一案一人一账户”。
款项到位后,承办人根据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的先后清偿顺序依法对款项进行了公正的分配。经过双方债权债务的核算,最终确认本息金额为2亿余元。在经过审查后,市中院执行局依法向财富公司如数拨付了执行款。
“前期我们公司对于这笔债权能否全额清收并没有抱太大希望。法院采取对被执行人持有的股票进行二级市场变现、拍卖等灵活的处置措施,最终执行到位的钱款能够全部覆盖我们公司2亿余元的本息,对于这个结果,我们很满意。”面对市中院执行局的承办人,财富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再次致谢。
“你们的满意,就是对我们执行工作最大的支持。”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东瑞表示,该院执行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继续优化关于涉金融案件的执行法律服务,为金融行业发展保驾护航。记者王玮丽 通讯员王文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