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观点1+1

落实“离婚冷静期”

12月1日,距《民法典》正式实施还有30天,上海市民政局对外通报上海民政部门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相关准备情况。据介绍,为落实相关新规定,今年,上海市民政部门对婚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专门研发了针对离婚冷静期的操作模块。市民在“一网通办”上进行离婚登记的预约,也将调整为离婚登记申请预约。

(12月2日 央视新闻)

依法行政的样本

□斯涵涵

离婚是两个人的事,又不仅仅只牵扯到两个人,离婚关系到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等诸多社会关系,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庭和社会都是一次“裂变”。设置离婚冷静期,体现了“法律的善意”,也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的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等改革目标的相关要求。

还需要知晓,离婚冷静期并不适用所有离婚者。《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属于法定离婚事由之一,受害者还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我国法律还规定重婚、遗弃、恶习等特定情形下没必要设“离婚冷静期”,这是对夫妻平等关系、婚姻法规的维护,是以人为本、细化、完善法规的正确思路。

具体到每一对离婚夫妻,是否设置离婚冷静期,司法部门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要严格公正司法,强化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提高司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执法水平,妥善处理每一起离婚诉求,切实保障公民的婚姻自主权。

在《民法典》即将正式实施之际,执行30天“离婚冷静期”是“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的具体表现,是依法行政的样本、依法治国的有力抓手,期待在今后的实践中得到不断推广与完善。

帮助夫妻共同成长 是对婚姻最好的保护

□张连洲

从立法的本意来看,设立“离婚冷静期”,是避免婚姻当事人轻率离婚、冲动离婚,以维护家庭稳定。

然而,实施“离婚冷静期”,不宜一刀切。众所周知,夫妻感情破裂,是造成离婚的根本原因。一旦双方决意离婚,就是增加再大的难度,也于事无补。相反,在冷静期,还有可能使双方纠纷不断,甚至矛盾升级,“离婚冷静期”可能会沦为夫妻冷战期。鉴于此,2018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时,有的与会人员建议调整“离婚冷静期”,明确因家暴、与他人同居等情形离婚不需要30天冷静期。

特别是,落实“离婚冷静期”,更须前置“婚恋服务期”。上海建立“传承家谱家训服务平台”,就是一个良好示范。有关部门不妨关口前移,多给婚姻中的男女做一些风险预警工作。比如,排遣和理顺在他们婚姻里的惶惑和混沌,关心他们的心理、生理、健康和生存状况。同时,要为处在弱势的一方,提供一些专业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些生存技能。再者,协调婚姻里的一些问题,帮助夫妻双方学会和家人沟通、相处,减少家庭中不必要的矛盾。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帮助夫妻双方建立自尊,变得坚强。帮助夫妻双方共同成长,是对婚姻最好的保护。

2020-12-03 观点1+1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42984.html 1 3 落实“离婚冷静期”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