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为加快推进南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推进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快速集聚、创新发展,近日,崇川区出台《南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入驻产业园并在园区注册登记、依法纳税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享受政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经权威机构认定,行业综合排名列全国前100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二)全国性、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部;(三)年税收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四)有外资注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五)经产业园管委会认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新兴或高端业态,有较强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能力,创新性、成长性强,发展前景好的成长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四类奖励类优惠政策真金白银:(一)诚信建设奖励: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评价活动,制定南通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标准,认定市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对认定的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一次性给予每家5万元补助。(二)优秀企业奖励:设立优秀企业专项奖,每年按照其对地方财政及产业园服务贡献度评选出10家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三)招才引智奖励:鼓励从南通市外引进各类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高级管理人才以及高技能人才。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年薪在50万元以上的,当年给予引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企业一次性人才引进奖励1万元/人,每年奖励同一机构总额不超过5万元。(四)人才载体扶持:在园区内建成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5万的建站补贴;建成国家和省、市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的资金扶持;依托区重点产业或新兴产业建立“产业研究院”,带团队、带项目、带技术、带产品来我区实施或分别实施相关创新创业项目,给予50万建站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