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海门男子小王到债务人家中催债,将催债过程录入视频发布到抖音平台。由于没有采取合理合法手段催收债务,对方以侵犯他人名誉权将小王告上法庭。记者9日从海门法院了解到,该院四甲法庭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
今年7月,小王及其父母到小周的父母家中争吵,称其子小周欠钱不还。现场,小王将催债部分过程录入视频,并发布到抖音平台上,引起多人浏览并评论。小周的父母深受其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王删除抖音视频、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该案中,被告小王在催债过程中使用方言曝光了原告姓名、住址并进行了辱骂,同时将该过程录制成视频发布在抖音平台上,在一定范围内散播且涉及侮辱性词汇,对原告名誉造成一定程度的侵害,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通讯员孙锋 徐建明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