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海门一家公司订购了一批PVC手套,不料供货商临交货时爽约,竟把货款一退了之。为此,双方闹上法庭。13日,记者从海门法院了解到,该院调处了这起涉疫情物资买卖合同案,原、被告解除合同,海门某公司获赔违约金68万元。
海门某公司主营医疗器械,疫情发生以来,来自国内外的订单暴涨。今年9月,该公司向某医疗公司订购了一批PVC手套用于出口。双方签订合同后,海门某公司将300多万的货款一次性支付给对方,可就在公司准备向国外客户交货时,却没有等来应当如期交付的手套。
海门某公司向某医疗公司催讨,等来的却是对方退回来的货款。当其要求某医疗公司赔偿损失时,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今年10月,海门某公司向海门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某医疗公司支付违约金75万元。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应坚持合同严守原则,合同能够履行而拒绝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法院的调解下,原、被告解除了买卖合同关系,被告赔偿原告违约金68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海门法院已受理多起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法官提醒,疫情反复导致防疫物资时有紧缺,商家切勿只看眼前诱惑而盲目跟从,从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通讯员王贇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