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南通新闻

崇川区出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管理办法

最高50万元!真金白银奖励

为进一步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近日,崇川区出台《崇川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可获相应资助和奖励。其中,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企、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将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

《办法》旨在围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相关任务,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资助。资助、奖励对象为专利申请、授权地址在崇川区的个人和在该区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其他组织。

鼓励发明创造,激活一江春水

《办法》明确,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将给予12000元/件资助;实用新型专利,给予800元/件资助;外观设计专利,给予300元/件资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给予1500元/件的奖励。对维持有效7年~9年的发明专利,每年给予1000元/件的年费资助,对维持10年以上(含第10年)的发明专利,年费全额资助。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消零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通过PCT途径进入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的发明专利,按实际发生金额每件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通过PCT途径获得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可每件追加资助2万元(同一件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申请授权的按一件计)。

为鼓励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开展专利挖掘布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8件的企业,将给予5万元奖励;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15件或专利授权量超过120件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高校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30件以上(南通大学220件以上),且年增幅10%以上;科研院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20件以上的“专利大户”,给予10万元奖励。

成功申报并通过验收的省级示范园区、国家级试点园区等知识产权平台建设的单位,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成功申报并通过验收的国家级示范园区、科技服务业知识产权特色基地等知识产权平台建设的单位,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

鼓励专利运营,赋予市场动能

《办法》规定,对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新办企业(持股比例超过20%),且企业年纳税超过50万元,经自愿申请和专家评估,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科技园公司、高校发明专利运营工作,授权区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高等院校负责崇川区发明专利的收储、运营、转化工作的,具体运营指标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下达,依据为全区发明专利动态保有量不少于当年区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任务要求,运营经费按实结算。

崇川区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高企入库企业、通过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企业和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认证企业引进、利用市外发明专利的,并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备案同意的,以每个企业4件为限,每件资助1.5万元;引进、利用本地高校发明专利的,并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备案同意的,以每个企业4件为限,每件资助0.5万元。获得资助的企事业单位收储的专利,原则上在南通市崇川区范围内有效持有至少3年。

保护知识产权,营造诚信氛围

《办法》规定,对企业为维护自身专利权益,主动提起国内外专利诉讼(行政处理),获得胜诉;被动应对涉外专利诉讼(行政处理),获得胜诉或对方撤诉;为积极开拓市场,发起(对市外)专利无效复审请求,涉案专利无效决定成立生效,按企业实际支出维权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助。

为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对专业商品贸易集聚区(专业市场)、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大型商场与超市、电子商务企业、药品连锁企业等)开展“正版正货”承诺示范街区、示范企业创建,经认定为市“正版正货”承诺示范街区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奖励;被认定为市“正版正货”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奖励;经认定为省级“正版正货”承诺示范街区、示范行业,给予主申报单位10万元奖励。

改善创新生态,服务科技人才

《办法》规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标认证和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企、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当年获得国家专利金奖(含外观设计金奖)、国家专利银奖(含外观设计银奖)、国家专利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省专利金奖、省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得省专利发明人奖,每人奖励10万元。

为鼓励引进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南通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对在崇川区注册、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专利代理机构,并正常开展业务工作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开办费奖励。在崇川区注册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无非正常等不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对其代理崇川区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1000元/件的奖励,每家机构累计年度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为扶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为品牌服务机构的本地服务机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本报记者袁晓婕

2020-12-15 崇川区出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管理办法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44217.html 1 3 最高50万元!真金白银奖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