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文化周刊

抗战前如皋县的社会治安状况

□程太和

海陵旧话

抗战前如皋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如何,我们可通过一组数字来反映这个问题。

根据相关文史资料记载,1934年国民党如皋县政府为了加强统治,取消邻闾制,推行保甲制(农村地区每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由公安部门制发门牌,清查户口。时如皋县共有15个区(15个区为:第一区城区,第二区丁堰,第三区白蒲,第四区双甸,第五区岔河,第六区马塘,第七区丰利,第八区掘港,第九区磨头,第十区车马湖,第十一区石庄,第十二区江安,第十三区卢港,第十四区立发,第十五区李堡),241个乡,41个镇,3078个保,30891个甲。有人口1493951人,其中,男性789757人,女性704194人。男女性别比为:100︰89.17。

1934年前后,如皋县的防务工作由地方部队和警察负责。地方部队主要是县保安大队。县保安大队长由县长兼任,下设若干中队。保安大队有士兵600多人,官佐30余人,驻守在县境边陲,腹地由当地新成立的守望所负责。县公安局下设分局1个,分驻所9个,派驻所9个,派出所6个(各区及农村大的集镇设公安分驻所、派驻所、派出所),有官佐44人,警长350人。

1934年如皋县发生治安违警案件300起,其中赌博135起,妨害他人身体、侵害他人健康权45起,淫乱26起,违章营业28起,损害公共利益、损坏公共设施17起,其他49起。1934年如皋县新收男犯224人,女犯23人,合计247人。其中吸毒、贩毒62人,抢劫27人,偷窃45人,伤害他人28人,其他85人。作为一个近150万人口的大县,这样的犯罪率不算太高,民众生活算不上富裕,但还算安居乐业。

2021-02-03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49715.html 1 3 抗战前如皋县的社会治安状况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