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南通新闻

关于照护保险的相关规定

如何享受照护保险?

全市范围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除了离休干部、建国前老工人等,均纳入长期照护保险的覆盖范围。每年缴纳医保的同时一次性缴纳照护保险,有需要的时候经过申请,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目前,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集30元,政府补助40元。其他各县(市、区)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集30元,政府补助30元。但参加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以及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等医疗救助对象,费用由政府全额补助。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经评定符合重度或中度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6周岁以上经评定符合重度、中度失智标准的,可享受照护保险待遇。居家人员可以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携带申请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向照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入住协议服务机构照护床位的人员,协议服务机构会在照护保险经办机构指导下,受理失能评定申请、进行评定审核等。

照护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评定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定、走访调查,出具评定结论。符合条件的,自评定结论作出之次日起就可以享受照护保险相关待遇。

照护保险有哪些待遇?

参保人员接受协议服务机构的照护服务,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床位费、照护服务费、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耗材等照护费用纳入照护保险支付范围,由保险基金按标准支付。

在医疗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重度失能人员由照护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天70元标准支付,中度失能人员按每人每天40元标准支付;在失智专区接受照护服务的,重度失智人员由照护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天70元标准支付,中度失智人员按每人每天40元标准支付;失能等级达到中度的中度失智人员日待遇标准增加10元,失能等级到达中度及以上的重度失智人员日待遇标准增加10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服务也可同时享受。

在养老服务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重度失能人员由照护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支付,中度失能人员按每人每天30元标准支付;在失智专区接受照护服务的,重度失智人员由照护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支付,中度失智人员按每人每天30元标准支付。失能等级到达中度及以上的重度失智人员日待遇标准增加10元。

接受协议服务机构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的,重度失能人员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发放照护补助,中度失能人员按照每人每天8元标准发放。失智人员参照失能人员标准。照护补助按天计算,于季末后第一个月发放上一季度补助至参保人员社保卡银行储蓄账户中。

有照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需求,且经过适配评估确认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居家重度、中度失能失智人员可以申请享受辅助器具服务。辅具服务费用实行费用年度限额控制,目前的标准是重度失能、失智人员8000元,中度失能、失智人员6000元。辅具包括尿不湿、护理垫、拐杖等销售类产品,也包括轮椅、护理床等租赁类产品。在限额之内,基金和个人按8∶2的比例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及超出年度限额的费用由个人现金支付。

2021-02-04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49763.html 1 3 关于照护保险的相关规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