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4日,我局对沈志华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保障侦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以登报形式通告,请还未登记的投资者于2021年3月10日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收据、银行转账流水等相关资料到通州区公安局石港派出所进行登记。对于逾期未到的视为自行放弃报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警方提醒: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非法聚集等不当维权活动,合法、正当、理性表达诉求,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联系人:张警官(13912875420或0513-82591030)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2021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