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朝清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家庭婚姻中心主任罗洪媛介绍,如今老年人婚姻需求量愈发增大。2020年1月至今,海曙区为近万名服务对象提供婚介服务,其中有近千名是老年人。子女反对的主要原因是担心老人婚后把名下的房产、存款等分给另一半,影响他们的财产继承,甚至担心老人被骗婚骗财。
(3月18日《半月谈》)
老龄社会的到来、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以及婚恋观念的改变,让一些老年人有了再婚的精神诉求与情感需要。然而,再婚非小事,老年人的婚姻进入并不比年轻人容易。
在利益主体多元化、价值观念多样化的当下,虽然老年人再婚可以形成一个生活共同体,但他们的子女却难免会有“碎片间的缝隙”。从情感认同到利益考量再到关系处理,再婚老人的子女们有不同的“意义之网”,导致他们对老人再婚有着和老人们不一样的认知和理解。
对于老年人再婚,双方子女很容易存在内外有别。对自己的爸爸妈妈充满感情和认同,将其视为息息相关的自己人;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另一方既不认同也缺乏感情,将其视为无关紧要的外人。有的子女即使不缺乏同时赡养两位老人的能力,也不愿意承担赡养另一方的责任。为了减少再婚的障碍,超过一半的老人选择“伴而不婚”,一旦一方身体有疾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往往各回各家,由其子女照顾或进养老院安养。
子女日常的生活照料虽然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却不能替代老伴的所有功能。在现实生活中,再婚老人离婚并非个案,除了老人自身的原因,来自子女的压力也是重要因素——为了避免利益受损或者减少麻烦,一些子女宁可生硬、冰冷地去破坏再婚老人的夕阳情,也不愿意去体谅和成全他们。
“老年人再婚难”除了来自子女的压力和外界的舆论之外,一些老年人偏差的婚恋观也会影响婚姻进入。最好有房子、退休金每月四五千元以上、最好是退休公务员和退休教师……老来伴相亲鄙视链进一步加剧了老年人再婚难,那种男性渴望给自己找保姆、女性渴望给自己找金主的婚恋观显然是不可取的。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有品质的晚年婚姻不仅有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也有助于社会和谐。为了减少老年人再婚的阻碍、确保婚姻品质,完全可以通过婚前财产登记、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居住权来建构清晰的契约。我们不能先入为主情绪化地将其视为情感的防备和人情的冷暖,而是要当成一种情感的保障。此外,加强老年人再婚的婚介服务、全社会扭转对老年人再婚的刻板印象都有助于老年婚姻的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