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维持原判。”3月15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镜泉等16人涉黑案作出终审裁定。此前,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判处主犯林镜泉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三年。判决林镜泉等9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29.6亿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开始,以林镜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大肆非法开采河砂,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暴力犯罪,形成对河砂开采行业的非法控制,与其他团伙勾结共同非法获利超10亿元。
林镜泉等人非法采砂为何能持续十多年?本该发挥监管作用的公权力为何缺位?是谁在充当“保护伞”?
黑老大非法开采河砂十多年
北江,珠江流域第二大水系,流经清远、佛山等地,是广东最重要的河流之一。
从小生活在北江船家的林镜泉,在上世纪90年代末,通过经营海鲜大排档等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为谋取更大利益,他招揽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跟随左右、为非作恶,逐渐形成了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该团伙发展早期,暴力犯罪是一个典型特征。”办案人员举例说,2000年左右,林镜泉团伙在与当地另一团伙的争斗中,当街开枪,严重危害当地的社会治安。“当时因为受到‘保护伞’的庇护,如此恶劣的行径竟然没有受到惩处。”办案人员说。
有了依靠暴力确立的“江湖地位”,林镜泉的野心日益膨胀,开始染指国家矿产——北江河砂,做起了一本万利的生意。“2005年以后,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河砂需求激增,采砂利润暴涨。”佛山市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北江干流三水河段芦苞段、大塘段因距城镇较远,不容易被发现,因而成了非法采砂的重灾区。林镜泉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三水辖区非法采砂时间持续十多年。
非法采砂的利益十分诱人,当地不少不法分子看在眼里,也蠢蠢欲动。但林镜泉团伙显然容不下这样的事情。“2010年5月,在发现另一伙不法分子非法采砂后,林镜泉团伙纠集上百人身贴统一标识、手持棍棒进行暴力驱赶,进一步巩固了其在当地的强势地位。”办案人员介绍。
向具有监管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利用他们实施恐吓驱赶竞争对手,也是该团伙非法控制河砂开采权的重要手段。
“曾有外地不法分子试图进入当地非法采砂,林镜泉直接找到吴金宁摆平了这件事。”办案人员说。
吴金宁,历任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局长、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佛山市司法局局长等职务。调查显示,其长期利用职务之便,为林镜泉团伙在非法采砂避免处罚、阻吓竞争对手等方面提供帮助,从中收受贿赂100多万元。
林镜泉团伙通过垄断采砂资源,积累了巨额资产。据当地群众介绍,当时北江的挖砂船都由林镜泉经营,价格也由他说了算,一度被称为“北江砂王”。
与此同时,林镜泉不断将生意拓展至房地产、物业经营等方面,进一步巩固“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模式,为非法采砂提供了有利条件,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危害三水地区的毒瘤。
多名干部沦为非法采砂“保护伞”
“今天风很大。”这短短的五个字,对曾在北江非法采砂作业的林镜泉团伙有着特殊的意义。这是在提醒他们:执法队伍即将进行检查,必须马上收船躲避。
令人震惊的是,这几个字正来自当地执法者——广东省北江大堤管理处芦苞镇管理所公职人员梁某。
北江大堤作为全国七大流域重点堤围之一,是珠三角地区重要防洪屏障。2018年以前,对于北江流域非法采砂的执法查处主要由北江大堤管理处进行,地方水利部门配合。
从2006年开始,梁某就成了林镜泉团伙拉拢腐蚀的对象。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梁某为林镜泉在北江干流非法采砂、中标清远北江干流石角段河砂开采权提供保护和帮助,从中收受人民币10万余元、港币20余万元。
精于算计的林镜泉心里有本“账”:什么样的公职人员该给什么样的“价”,比如像梁某这样的一线公职人员,以逢年过节送礼金等行贿方式“打点”为主。对于林镜泉来说,拿下梁某只需小伎俩。在此之前,当地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以及水利部门负责人等,都已经倒在了林镜泉的糖衣炮弹之下。
2020年12月4日,佛山市纪委监委发布通报,退休近9年的三水区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陆卓清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其正是为林镜泉团伙非法采砂提供保护的领导干部之一。
陆卓清当时主管水利和政法,在林镜泉看来正是拉拢腐蚀的绝佳对象,不仅可以为其非法采砂大开方便之门,还能为其黑恶行径提供保护。于是,2001年至2006年,林镜泉多次贿赂陆卓清共计人民币900万元。
上梁不正下梁歪。陆卓清失守的同时,时任三水区委政法委副书记蔡汝文、三水区水利局局长何洲二等领导干部也沦为林镜泉的“保护伞”,分别收受其送来的900万元贿赂,对其非法采砂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曾任三水区芦苞镇党委书记的罗卫平,对受贿行贿等行为原本较为反感,但在与林镜泉团伙的交往中,忌惮其背后的强大势力,也逐渐滑向了违纪违法的深渊。
环境破坏索赔金额近30亿元
2019年12月17日,广东省公安厅组织指挥佛山市公安机关打掉以林镜泉为首的涉黑违法犯罪团伙,初步查实该团伙涉嫌大量违法犯罪事实,并敦促其团伙成员投案自首。2020年9月,佛山市纪委监委对陆卓清、蔡汝文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林镜泉团伙违法犯罪在给当地政治生态、经济发展、社会治理带来严重危害的同时,其非法采砂行为也给北江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危害。据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非法采砂行为造成的生态损害进行评估,林镜泉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三水辖区非法采砂共计1238万立方米。非法采砂会改变水流方向,对北江大堤造成不平衡的冲击,威胁大堤安全。同时,会导致河床暴露,水位下降,河底底栖生物遭受致命打击。此外,跨河大桥桥墩失去了河砂的保护,安全性也会受影响。
为此,佛山市纪委监委在内部讨论时曾提出可以建议进行公益诉讼。不谋而合的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最终也得到法院的认可。
根据评估报告,“近30亿元的索赔金额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非法开采导致河流生态系统破坏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782万余元;二是非法开采导致的生物损失,价值量化共558万余元;第三部分是大头,即包括非法挖砂在内的破坏环境系统价值的核定、量化计算后为29.5亿余元。”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