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目前,全国以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家政人员为代表的灵活就业人员约有2亿,然而,他们中绝大多数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出现工作伤亡,个人与家庭容易遭受巨大冲击。调查发现,当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愿高涨,工伤保险基金也存在较大结余,但因三大政策障碍导致他们被挡在参保门外。
(3月28日 《半月谈》)
灵活就业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但作为一种就业形态,却在今天得到了最多注意。从经济支撑度上,当前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正处于蓬勃发展势头,给灵活就业带来了巨大的岗位空间,提出了巨大的岗位需求。而从社会认可度上讲,人们对于好职业的认识也已经突破了简单的稳定、高薪等限制,处于一个相对活跃期。再看政策环境,对于新经济和新就业的扶持既有态度也有力度,国务院办公厅去年专门印发了《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
灵活就业有着这样的现实和未来,对其存在的政策障碍更不能视而不见。全国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城镇就业人数超过4.4亿人,而2019年末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仅2.5亿人。多地社保干部表示,目前未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的,绝大多数都是灵活就业人员。而在背后,有着政策门槛、参保渠道、工伤认定等三大堵点。比如,目前包括快递、送餐等灵活就业行业,并未纳入《工伤保险条例》中应参保的群体。在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中,也没有快递、送餐行业风险划分,无法确定相应缴费费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强调,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是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对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作用。意见明确要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诚然,灵活就业给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和劳动关系的调整带来了挑战。但好的社会治理,本来就应该具有开放性,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现象。目前部分地区正在开展工伤保险试点工作,覆盖更多灵活就业群体。期待各地、各部门能够加强统筹规划、顶层设计,从社会保险、法律救济等多方面做出系统安排,加快落实进度,将灵活就业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灵活就业需要更灵活支持。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开展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十四五”规划及2035远景目标提出,要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把“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落实到位,在“支持”上不打折扣,在“多渠道”上不遗余力,在“灵活”上不落俗套,为2亿灵活就业人员撑起“保护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