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放
此消息一出,立即登上热搜,可见关注度之高。不少网友对此表示支持。也有网友认为,西安这个“征求意见稿”拟禁止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如充电宝之类乘坐地铁,是管得太宽,根本没有必要。
然而,地铁携带和使用移动充电物品,有无必要必须用事实说话。其实,西安拟禁止地铁内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并非“孤案”,早在2014年广州地铁就曾提出“乘客在地铁请勿使用移动电源”,虽然这仅是一个建议,并不具有强制性。
而且,事实已经证明,携带和使用移动充电物品乘坐地铁,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当时,深圳4号线一列地铁尾部发现烟雾,乘客紧急疏散。后消防查出,系因乘客携带的移动电源爆炸。事故虽未造成伤亡,但也足够引起人们对移动电源在地铁使用安全的重视。可见,移动电源使用存在爆炸风险,一旦在地铁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这也是广州地铁当年劝阻乘客不使用充电宝,以及如今西安拟禁止地铁内使用移动充电物品的主因。
尤其是,在地铁内充电显然不是“刚需”,一般来说,仅在地铁站内停留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一旦出了地铁站,就可使用移动充电物品了,因此,并不会给乘客造成很大不便。如果在人身安全和随意充电之间做出一个选择,想必很多人都会选择前者,既然如此,禁止地铁内使用移动充电物品,也就有了充足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