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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招摇撞骗“二进宫”

冒充警察抓嫖还索要“罚款”

晚报讯 男子郭某冒充人民警察,不但随身携带手铐,还以抓嫖为由索要“罚款”。记者昨天从启东法院了解到,该院对郭某犯招摇撞骗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郭某曾因犯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6年12月刑满释放。

去年10月的一天晚上,郭某跟随王某来到其在吕四港镇上的出租屋,随后谎称自己是警察,以抓嫖为由向王某索要“罚款”5000元。其间,郭某以出示手铐、对其拍照等方式骗取王某信任。因害怕被警察带走,王某打电话请朋友将“罚款”送到了出租屋。王某的朋友到达现场后,要求郭某出示证件被拒绝,察觉不对后报警。郭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郭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郭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郭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认罪态度,启东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通讯员倪栋威 记者王玮丽

2021-03-30 男子因招摇撞骗“二进宫”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55469.html 1 3 冒充警察抓嫖还索要“罚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