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019年11月,南通中院二审依法审结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随后,该案合议庭审判长杜开林和承办法官丁净玉共同编写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中“后果严重”的认定——唐某平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调研报告。3月31日,受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的邀请,丁净玉赴最高法院参加全国法院网络犯罪典型案例研讨会,并在会上就该报告作交流发言。
据介绍,该调研报告在入选江苏法院2020年危害网络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之后,又被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主编的《网络犯罪典型案例(2020卷)》收录,列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专题”典型案例。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对此案的收录意见认为,本案通过综合被攻击IP地址、网站的数量、攻击时间,以及所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等因素来认定“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是适应时代技术发展的很好实践。司法机关可以在办理该类技术性较强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听取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的意见来更好地处理案件。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技术总监方海峰、徐文涛在书中评价道:“本案南通法院的法官,在解决本案复杂情况的同时创新地确立了网络犯罪特有的定量评价体系。”
通讯员顾建兵 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