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异地执法办案仍出现了走样变形的现象,有的擅作主张,不按规定操作;有的乱扣罪名,乱舞大棒;有的打击报复,以言治罪……种种乱象,从表面上看,是不讲规矩在作祟;从根子上看,还是执法权力不受约束使然。
公安机关是最重要的执法机关,担负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执法办案活动关系民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务须严字当头。从“六个严禁”规范异地执法办案,到近期规范交警执法处罚,严禁过度执法、逐利执法、粗暴执法,再到深入开展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精准发力打击违规“跨省”等乱象,无不释放出“从严治警”、把权力关进法治“笼子”的强烈信号。
——新京报:《整治违规异地办案,“从严治警”再落新子》
员工身披绶带、高举宣传板,这种“丧事喜办”的姿态,不仅是保险公司宣传方式的不得体,还暴露了其缺乏敬畏生命、尊重客户的意识。似乎在这些保险从业者眼里,被保险人的生命及其家人的伤痛,只是完成理赔的“指标”。举着宣传板招摇过市,无异于在死者家属的精神伤口上撒盐,看不到丝毫人性的关照。
……据媒体梳理,近期类似不当营销行为并非个例,一些保险公司在发生被保险人死亡事件后,高调举办理赔大会、仪式。在保险案件发生以后,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理赔,本就是正常的履行商业义务的方式。过度营销只会招致人们的反感,也会降低公众对保险业的信任。
——光明网:《举牌宣传“客户死亡获赔120万”?保险不能违背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