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时评

如此吃相该罚

□杨玉龙

将纸巾设置为“必点商品”的确是一项“霸王条款”,是对消费者权益赤裸裸的侵害。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为之,均是违法违规之举,被给予罚款2万元,的确不冤。

值得注意的是,将纸巾设置为“必点商品”并非个别商家所为,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显然值得市场监管部门重视起来。此类现象也提示出,霸王条款也会与时俱进搞“创新”。诚如上述案例,涉事火锅店使用扫码点单,将纸巾设置为“必点商品”。也就是说,若不是消费者特别注意很容易被蒙混过关。所以,面对新型消费方式,消费者更须增强防范意识,注意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除去防范,消费者更须注重维权能力的提升。市监部门提醒,消费者如遇必点商品、特价商品不予退换,包厢最低消费、订金一律不退等“霸王条款”,可向消保委、行政部门反映,保障权益。对此,消费者在平时可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对于遭遇的不法侵害,切忌容忍退让。

将纸巾设置为“必点商品”只能说是经营者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以餐饮业为例,无论采用什么方式点餐,切实尊重消费者权益当是首要的。退一步讲,即便想收取纸巾费用,也应该将钱收在明处,更须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这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更是对自身形象的维护。总之,这样吃相难看之举的确不应该存在。

2021-05-26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61829.html 1 3 如此吃相该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