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个奖励制度真的好,不仅能够督促、激励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还能在社会上引导形成积极举报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共同关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24日,在海安市检察院举办的“强制报告、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上,海安市人大代表丁稳扣对该院出台的奖励举报人制度赞不绝口。
去年5月,最高检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问题。为贯彻落实该制度,海安市检察院结合司法实践,发布《关于奖励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举报人的若干意见》,建立了对举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的工作机制,对奖励“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举报人的范围、方式等进行明确的同时,还参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鼓励 “主动报告”的立法精神,规定对于积极举报线索的一般公民,检察机关亦将予以奖励、表彰。
强制报告制度,经检察机关强力宣传和推广,成效明显。去年5月,因海安一名网友主动报告,司法机关成功查办一起犯罪团伙迷奸、轮奸未成年女性并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海安市检察院依据“奖励举报人制度”,遵循举报人的意愿,以“不公开、非接触”的方式奖励其5000元人民币,并附“奖励证书”,对此种行为进行鼓励。
另一件案例中,海安市某医院在工作中发现一名未满14周岁的幼女流产病例,依职权向公安机关强制报告,一起奸淫幼女案得以破获。海安市检察院在检察开放日当天对该医院予以表彰,由行业主管部门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领取荣誉证书。
重奖之外,围绕强制报告制度工作开展,海安市检察院加强“软硬件”提档升级,联合公安机关打造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中心,未成年人询问室、心理疏导室、身体检查室、取证室等功能室一应俱全,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和流程;利用微信公众号开通“智慧未检”平台,设置“强制报告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心理疏导申请”“司法救助申请”等8项便民通道,为涉未成年人案件处理提供更多路径,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海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琪斌表示,今后将继续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建设具有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共同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本报通讯员马静 王茹花
本报记者何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