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8日,通州区公安局依法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报废汽车且肇事逃逸的王某处以10天行政拘留。除此之外,王某还面临合并3000元的罚款。
19日晚9时许,通州城区交警中队民警正在金沙街道学林路与东市街路口处置一起交通事故,突然听到一声撞击,不远处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二轮电瓶车发生了事故。正当民警上前察看警情时,轿车突然加速逃离了现场,只留下电瓶车一方和一名老妇。经了解,老妇姓吴,今年62岁,通州区西亭镇人,与轿车驾驶人王某系母子关系。
经查,王某今年39岁,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所驾驶的轿车为报废车辆。民警通过案发之后肇事车辆的行车轨迹,发现20日凌晨2时许,该车沿着清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翠园路转弯朝南之后即消失了踪迹。民警结合王某位于附近某小区的住址,判断该车极有可能藏匿在附近某个小区内。经走访排查,最终在王某所住小区的相邻小区找到肇事车辆。将车辆扣留之后,民警通过王某家人对其政策攻心,终于迫使王某在25日到交警部门投案。
记者张亮 通讯员沈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