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华原为中国银行海门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0年12月1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袁双双原为中国银行启东华联支行员工,已于2020年12月21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李霞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0年12月29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郭若楠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幸福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1月2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陈程原为中国银行崇川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1年1月2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王楚岚原为中国银行海安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1年1月2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朱佳原为中国银行南通阳光海岸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2月23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薛茜文原为中国银行港闸支行个人数字金融部员工,已于2021年2月26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朱婷婷原为中国银行港闸支行公司金融部员工,已于2021年3月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成津宏原为中国银行启东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1年3月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费智雅原为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如皋支行营业部员工,已于2021年3月8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潘婷原为中国银行海安人民西路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3月29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张雯原为中国银行海安金海国际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3月29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顾笑非原为中国银行城东濠南路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3月3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江南原为中国银行崇川北濠桥支行员工,已于2021年3月30日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人员自与我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其在外的从业行为均不代表我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2021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