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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诈骗分子提现、转移款项赚取“辛苦费”

7名“车手”被判刑

晚报讯 电信诈骗犯罪活动中,诈骗分子通过银行卡逐级分散转移诈骗款项后,一般会聘请人员对末端款项进行提现、转移。这些冒险帮助诈骗分子提现、转移末端款项以赚取“辛苦费”的人员被称为“车手”。

近日,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一起李某、沈某等7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被追缴经手款项发还相关被害人,同时并处罚金五万至二万不等。

2020年10月,被告人李某接受缅甸电信诈骗分子赵某的委托,在哈尔滨市呼兰区物色“车手”。后李某先后发展被告人沈某、代某、汪某、张某、龙某、刘某为“车手”,并租一民宅统一管理上述人员。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间,该7人通过微信转账及提现转账转移诈骗款项合计156.418万元,获利合计3.87万元。

2020年12月,海安市的被害人王某在“米聊”App上加一好友,后被劝下载“FXCD福汇”App充值炒外汇,被骗31.4万元,其中26.5万被逐级分散转移至上述7名被告人卡内,海安警方追踪至哈尔滨市将7人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7名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情节严重,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张某、龙某、刘某的家属积极筹措资金,退出全部经手资金,挽回被害人损失,可做缓刑处理,其余4人均判处实刑。一审法院支持了上述意见。

通讯员柳泽忠 浦冬奎

记者何家玉

2021-06-23 帮助诈骗分子提现、转移款项赚取“辛苦费”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64777.html 1 3 7名“车手”被判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