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荏苒,往事难忘。20年前的流火七月,我从省城调到家乡的江海晚报社,成为一名政法记者。20年间,忘记了挑灯夜写、忘记了一醉方休、忘记了爱恨情仇,唯一难以忘怀的是我在晚报打官司的那些经历……
刚做政法记者,几乎天天采访司法部门,碰到许多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自己觉得“不能外行、还要能帮忙”,萌生了学习法律专业的念头。恰好,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南通联合办班,我这个新闻人和几十个法律人成为法学专业的同学,3年后法学本科顺利毕业。我就利用所学法律知识,和热心律师一道,为一些弱势群体维权打官司,当然也采写了不少报道。
10多年前,一个江湖郎中将如东农家小孩的耳朵“治”聋而致哑,家长多年奔走反映无果,投诉到晚报新闻110后,我和愿意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周军一道,几次去受害人家及江湖郎中那里采访调查,一边向卫生主管部门反映郎中无证行医的情况,一边采写舆论监督报道,同时还帮助受害人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几个月后,非法行医者受到处罚,受害儿童获得了10多万元的赔偿。
舆论监督,“字字见血,笔笔似剑”,受到反扑是家常便饭。一些被批评、被监督者常常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报社和记者告上法庭。20年间,我因此而成为被告不下于20次,其中不乏挑讼、恶意诉讼。所幸我一贯信奉“弘扬正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报社发稿时也严格把关,积极应诉,结果没有一起诉讼败诉。
记忆最深的是报道一起县区某企业工人工作期间打架受处罚不服而诉讼的案例,结果败诉者在一名实习律师的挑唆下迁怒于人,恼羞成怒起诉报社和我。这名实习律师还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打电话挑衅我,并到报社主管部门抹黑我和报社。忍无可忍,在晚报领导支持下,我和报社时任法律顾问周勇律师上庭应诉,一审二审,我们完胜。
近年来,报社进行深度融合改革。融改后,晚报让我发挥政法记者的法律专业知识,为报社打官司——追讨长期被拖欠的广告款。代表报社当原告,3年下来,通过诉讼和协商调解,我们追回了上千万元的陈年老账,不仅没有让国有资产流失,而且还保值、增值,受到领导和同仁们称赞。
眼下,为报社保护知识产权的重任又交给了我这名新闻老兵。看来,未来的日子还得以法律为武器,继续为维护报社合法权益作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