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时评

借暴雨灾难营销 不能仅仅止于道歉

□张淳艺

7月20日晚间,正当郑州特大暴雨牵动着无数民众的心的时候,河南郑州本土房企康桥集团发布“居住高地,让风雨只是风景”等不当广告。暴雨当前,这一“灾难营销”行为迅速引发网友愤怒和谴责。7月21日早间,康桥集团发布“致歉声明”称,已经第一时间将广告删除,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免职、降薪、降职等问责处理。

(7月21日《新京报》)

这则广告中,康桥集团又是大谈旗下某楼盘高出黄帝故里多少米,高出郑州二七塔多少米,又是言之凿凿“入住高地,让风雨只是风景”。在城市面临严峻的防汛抗灾形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特殊时刻,这种冷血的“炫高”,显得那么不合时宜,缺乏起码的人文关怀。城市地理位置有高低之分,这是客观事实,却不能成为其自恃高人一等,无视他人安危的资本。再者,在暴雨灾难面前,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没有谁可以置身事外。如果不是有关部门抓紧排涝,恢复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纵然“入住高地”,恐怕也没有心情拿风雨当风景。

无独有偶,类似“灾难营销”此前不乏先例。2018年9月16日,强台风“山竹”在广东台山沿海登陆。同一天,东风风行在深圳举行的新车上市活动上,公然打出了“神同步!史上最强台风,史上最强SUV,今日狂飙上市”的宣传海报,引发一片质疑。今年6月8日,服装品牌小蓝象被曝使用有21人遇难的甘肃白银越野赛公共安全事件图片做广告,被质疑不尊重事故遇难者和伤者,为了营销毫无底线。

以往“灾难营销”,大都以企业出面道歉、处罚工作人员了事。轻飘飘的道歉、象征性的“自罚三杯”,显然不足以树立企业的底线思维,才导致“灾难营销”时有发生。或许,在一些企业看来,无论是好名还是骂名,反正是出了名,广告营销的目的已经达到。要想从根本上遏制“灾难营销”,除了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外,更重要的是提高违法成本,倒逼企业恪守广告伦理。

《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灾难营销”不只是有悖公德,更属于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予以处罚,既让当事人“吃一堑、长一智”,也能彰显法律权威,推动以案普法,对于其他企业形成有力震慑。

2021-07-22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68027.html 1 3 借暴雨灾难营销 不能仅仅止于道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