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针对近期发生的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中国奥委会发布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8月18日中国新闻网)
要重锤回击恶意抢注
□殷建光
笔者认为,对于奥运健儿被恶意抢注商标,除了提示外,更要重锤回击。为什么要重锤回击呢?因为这种恶意抢注商标现象,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温情脉脉的提示,难以遏制丑陋的再三再四,我们必须给予重锤回击。
如何重锤回击呢?笔者认为,可采取三个办法回击。首先,要成立奥运健儿商标注册保护委员会,联合保护奥运健儿的商标注册权,不给任何机构恶意注册的机会,委员会要提出明确标准,彰显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其次,对于恶意注册者,严厉追究责任,给予经济处罚,让其得不偿失,要建立黑名单,公布于众,让其他人汲取教训;第三,主动出手与奥运健儿协商是否商标注册,怎样注册,普及商标知识,提高奥运健儿知识素养,帮助奥运健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国家体育运动形象。
每一个奥运健儿取得的成绩都是国家助力、教练出力、自身努力的结晶,是运动员的成绩也是教练工作和国家体育工作的成绩,这是社会财富,不能成为个别商家发财的资源。恶意注册商标失落商德,投机取巧,破坏商标注册的和谐秩序,我们必须给予严惩。
对恶意抢注坚决说“不”
□刘天放
近年来,突然爆红的网络名人,广为流传的网络热词,被商标抢注者集中“哄抢”,如火神山、雷神山、丁真、三星堆等。抢注爆款商标成为风潮,商家利用热词吸引一时热度。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对恶意蹭热点抢注商标行为进行了持续打击,多次集中驳回恶意抢注的商标申请,并对相关申请人和代理机构进行了曝光。
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是对商标制度立法本意的严重破坏,也是公然践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公众对此早已深恶痛绝,惩治这类行为实属必要。
恶意抢注、囤积商标,严重违背诚实守信原则,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正义,是对知识产权的伤害,必须从严惩处。如今,我国对商标申请、使用、管理等,已从原来的无序时代走向符合商标精细化规则的法治化时代,不断赢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誉。只有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才能使我国的商标水平不断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恶意抢注商标行为多次被打击,也多次被曝光和驳回,人民法院也对恶意抢注行为不予保护。但恶意抢注商标行为仍存在,因此,必须加大处罚力度。如可以限定恶意抢注者在一定时间内禁止申请商标,甚至可考虑注销其营业资格等。
总之,对包括恶意抢注奥运选手商标在内的行为坚决说“不”,如此才能更好地维护商标拥有者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