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2日上午9时,随着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水上大队)领导一声令下,各中队数艇齐发,迅即奔赴各自管辖水域,开展“水上交通执法月”行动。
此次“水上交通执法月”行动,由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上级文件统一部署,主要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防污监管责任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以提高水上交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解决水上执法“宽、松、软”问题为突破口,依法查处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支队将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对航运公司、营运船舶、通航环境、港口企业等进行执法检查和监督: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所属内河船舶从事涉海运输行为;严厉打击从事船载危化品进出港申报的人员和从事船载危化品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的人员未按规定考核合格,或者未取得从业人员资格行为;同时,严厉打击船舶在桥区水域存在淌航、掉头、横越、编解队、过驳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辖区通航水域存在“三无”船舶或者涉渔违法船舶现象。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包宏龙 施程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