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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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意见》要求:工程分包单位、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全部支付的,每月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应付工资的80%,剩余工资在半年内全部结清。

2021-10-11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76113.html 1 3 图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