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10月25日下午,启东市河长办在巡视二级河道聚星河王鲍段途中,发现有疑似外地船只正在从事非法捕螺活动。河长办同志当即与启东市渔政监督执法大队、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以及属地王鲍镇政府取得联系,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一举扣留3艘非法捕螺船。
随后,在启东市渔政执法大队执行的审查中获悉,来自宝应的徐某宝、王某国和张某良3人,先将捕螺船只运至启东,而后在农村河道四处流窜,从事非法捕螺经营。此次启东市行政执法部门除扣留其各自的捕螺船外,约有1000公斤的田螺被放生。相关处理程序正在依法办理中。
田螺是一种具有较强净水功能的水生物,对保护自然生态和改善河道水质益处多多。但田螺又是老百姓餐桌上的一道美食,还能加工成禽畜、水产养殖饲料。因此,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频繁进入启东从事非法捕螺收螺经营活动。今年以来,启东市河长办联合农渔、交运执法部门和相关河道属地南阳、惠萍、东海、北新、王鲍等区镇,先后开展了近10次专项打击非法捕螺行动,有力地震慑了不法分子。
记者唐佳美 通讯员杨谷生 赵沙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