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志华
民以食为天。对十四亿人口大国而言,农业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也不为过。
农业是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的交织。用什么样的经营机制来实现两者结合并获取最大收益,既是农业的核心问题,又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
与非农产业相比,农业既有重要性,又有特殊性。这个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从产业特点来说,农业属典型的弱质产业,既有自然风险,又有市场风险,还有投资回报率低的特征。就自然风险而言,农作物是一个自然生长过程,具有特定的生命周期。在不间断生长周期中,农作物容易受到洪涝、干旱、沙尘暴、病虫害等侵袭,承受着变化莫测的自然风险。就市场风险而言,农业生产周期长,对价格波动反应滞后,市场调节又有放大效应,农产品价格容易暴跌暴涨。就投资回报而言,农业生产周期长、环节多,劳动生产率、资金回报率明显低于非农产业,产业发展充满着不确定性。
从生产管理角度来看,农业生产是一个生命适应生命的过程,具有作业的分散性、生产条件的复杂性等特点。农作物在生长过程中所发生的信息,不仅流量极大,而且很不规则,这就要求农业生产者既要有丰富的农事经验,更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能够依据生物需求的个性化特征做出及时有效的反应。因此,农业生产无法进行工厂式的集中生产与标准化作业,更适合分散化的田间管理。农业又是劳动成果与劳动过程相分离产业,每一个劳动环节都不可能单独计算价值,但又都影响乃至决定着农作物的数量与质量。因此,无法对农业劳动过程进行有效的度量、监督与激励。
从农产品流通来说,农业生产具有周期性、季节性特征,在产销与时间上存在矛盾。农业生产在空间上是分散的,在时间上是有季节性的。而市场对农产品的消费在空间上又是集中的,大多集中在人口密集的地区;在时间上则带有均衡性,每个地区、每个人的食用量大致均衡。因此,从产地到销地、从生产者到消费者,农产品流通环节多、成本高、商品损耗大,生鲜农产品又容易腐烂变质。
从农产品市场来说,农产品是生活必需品,所谓“民以食为天”。但农产品既缺乏需求弹性,又缺乏收入弹性。即使农产品丰产丰收,农产品价格下跌很多,全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量也不会有太大增加;反之,即使人们收入增加了很多,对农产品的需求量大致均衡。因此,农业增产了,供给增加了,而需求又很难相应增加,价格就会下跌,“增产不增收”在所难免。
从市场主体来说,农产品市场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每个农户都是农产品生产者,而每个农户所占份额都微不足道,缺乏议价能力与谈判地位,只能被动地接受既定价格,或被市场杀价,或相互杀价。因此,单个农户独立进入市场在经济上是不划算的,在经营上也是没有竞争力的。
农业产业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又对农业经营体制提出了相应要求。顺应了农业产业的特点,农业经营机制就有活力,反之,就会约束农业发展,甚至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产既是经济再生产,又是生物再生产,具有复杂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和生产力结构。在环环相扣的产业链中,有的环节需要分散经营,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提高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有的环节则需要统一经营,才能弥补分散经营的缺陷,实现专业化生产与产业化经营。因此,只有把分散经营的积极性与统一经营的优势最大限度地结合起来,才能构建更有效率的现代农业经营体制。
从“分”这头来说,主要表现为“三个契合”:一是契合了农业生产特点,农业分散性、差异性、复杂性等决定了农户分散经营是最适合的生产组织形式;二是契合了家庭特点。家庭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单元,家庭经营所包含的社会分工以及内在的灵活决策机制、行为响应的自觉性以及激励相容的自我执行机制,使其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具有天然的合理性与得天独厚的组织优势。三是契合了农业管理特点,农业劳动工种繁多,作业分散,无法分割计算劳动价值,天然地含有高昂的监督与计量成本,而家庭经营能有效地进行优势互补与优化组合,不需要度量、监督与激励。
虽然家庭经营在生产环节存在“三个契合”的优势,但在产前、产后等环节又有明显劣势,必须用“统”的优势来弥补这些劣势,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离开了“统”,“分”也就难以为继。从“统”这头来说,主要表现为“三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二是有利于解决农业外部性问题。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得不经济等问题,更好地将公共产品转化为俱乐部产品,为分散农户创造更好的发展条件;三是有利于提高农民谈判地位与议价能力,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物质与能量的开放式循环是现代农业的基本特征。这就要求农业生产经营既要“分”,又要“统”。“统”与“分”各具优势,又各有劣势,各有适应范畴。两者既对立又统一,两者的有效耦合,才是优化农业经营体制的关键所在。正是基于这些特殊性,世界各国虽然农业资源禀赋不同,农业现代化道路各异,但有两点共性:一是农业经营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不管人多地少,还是地少人多,农业都是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二是在家庭经营之上建立合作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降低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提高农民组织水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构建了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解放与发展了农业生产力。随着现代化进程加快与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制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存在体制与功能上的偏差与缺陷,主要表现为“分”有余而“统”不足,甚至只有“分”没有“统”,严重制约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致使我国农业成为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拖了“四化同步”的后腿,迫切需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来坚持和完善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构建更有效率的农业经营机制,更好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农副产品的有效供给,促进乡村振兴。这就是《中国农业经营制度》一书的深刻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