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每年“双11”都是网购高峰,大众在积极消费的同时,也有一些“坑”年年出现,先涨价、再降价,折扣商品比打折前还贵;所谓满减,当次购物不能使用,还得等到下次优惠;签到、做任务、拉新,各种优惠规则让人“心累”,最终仅减几元。
(11月2日《新京报》)
不可否认,随着我国网络经济的异军突起,消费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给消费者维权造成了诸多困难。尤其是在“双11”期间,侵权事件集中爆发。
拿去年“双11”促销规则为例,一些平台和商家优惠活动规则设置复杂,打折、满减、红包、优惠券、津贴等多种“优惠”方式叠加,附加各种限制条件与使用顺序,促销规则晦涩难懂,消费者很难推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降低了消费者的网购消费体验。特别是,这些种种套路,均为不实促销,涉嫌变相价格欺诈,踩了不正当竞争的红线。可见,有关部门也要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虚假促销等欺诈行为,改善消费环境,莫让“双11”购物节,沦为电商欺骗消费者的“愚人节”。
换言之,“双11”网购防坑,不能靠“尾款人”自保。首先,将电商价格严重违法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予以公示,方便消费者查阅和监督。同时,加强平台商品价格管理,落实诚实守信经营责任。再者,平台方要加强自身管理,建立健全“双11”集中促销期间价格监控机制,利用技术手段预防不法商家涉嫌违法的调价行为。特别是,消费者也要培养良好价格意识,坚持理性购物,科学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