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从非法渠道购进劣质柴油后,通过流动加油车对外销售,近日,经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辉、王杰、李永(均为化名)3人被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去年6月,王辉从事的集装箱货运生意,因疫情影响骤减,想到自己还有不少债务,动起了私设流动加油站销售劣质柴油的歪脑筋。说干就干,王辉改装了厢式货车、购置了储油罐,一切准备就绪后,通过王杰、李永多次购进燃料油,冒充国六标准柴油销售给货车司机。因为价格低,不少货车司机为贪图便宜纷纷前来“照顾”王辉生意。经查,短短数月,王辉销售的劣质柴油达30余吨,销售金额13万余元。
2020年10月,经群众举报案发,王辉等3人获悉后主动投案。经鉴定,王辉等人销售的柴油闪点(闭口)不符合技术要求,且严重偏离正常的车用柴油范畴,系不合格产品。
承办检察官提醒:车主应到正规油品经销点加油,不要使用劣质油品。长期使用劣质油品不仅对汽车发动机伤害很大,还会因油品燃烧不充分,排出尾气对环境造成污染,自己的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通讯员戴乐乐 记者何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