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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相约去抢劫 还未动手先被抓

法院:犯罪预备也触刑律

晚报讯 记者昨天从海安法院了解到,该院判决被告人张某、魏某犯抢劫罪(犯罪预备),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魏某有期徒刑1年,并分处罚金。

今年4月,张某与魏某在百度贴吧“搞钱吧”相识。了解到双方都很缺钱后,两人一拍即合,决定通过绑架的方式勒索他人钱财。4月24日晚,魏某从江西乘车到海安与张某汇合。此后两天,张某带着魏某在汽车站、上湖街道等地踩点,同时购买道具、手套、帽子等作案工具为实施抢劫做准备。

然而,张某与魏某还未寻找到合适的目标动手,警察却先找上门了。原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张某、魏某有犯罪嫌疑,两人的一举一动早就在专案民警的密切监控之中。

4月26日,张某被抓获归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协助公安民警将其同伙魏某抓获。经询问,魏某亦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海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魏某为实施抢劫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犯罪预备)。两人系预备犯,依法均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魏某有前科,均可酌情从重处罚。综合考量两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通讯员沈星杏 陈家定

记者王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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