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南通新闻

警惕!以旅游投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

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逐渐升温,一些不法旅游服务机构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项目投资等方式诱骗消费者进行投资,以旅游投资为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2021年5月,海门区处非办在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时发现,海门街道某门店存在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该门店表面上组织老年旅行团旅游,实际怂恿老年人参与投资旅游开发项目,并邀请老年人到浙江总公司参观考察,通过与浙江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的方式,承诺每月返还两分利,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该资金交易具备非法集资特征,共吸引20多位老年人投资约500万元。目前该门店已被关停,资金追讨工作尚在开展之中。

目前旅游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主要形式包括:

1.“会员卡游”。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这种会员卡经营模式存在很高的资金安全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极易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2.“投资项目游”。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协议书》,宣称约定协议到期后返还投资人本金并能获得高收益,鼓动消费者投资。

3.“预付款游”。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

4.“出境保证金游”。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

提示:

近年来,非法金融活动手段不断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突出的特点还是以高额返利来吸引投资者,社会公众应理性分析投资收益的可能性,不可盲目追求高收益。我国《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明确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的旅游费用,严厉打击预付卡违规经营行为。

广大朋友们计划出游的同时,也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迷惑,无论是旅游套餐产品,还是旅游预付卡售卖,如果这类旅游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社会公众要提高警惕,审慎选择,避免上当。特别是中老年群体,不要轻信高收益旅游投资项目,以免竹篮打水一场空!

2021-11-10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79776.html 1 3 警惕!以旅游投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