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南通新闻

醉驾出事后逃逸 司机乘客双获刑

晚报讯 醉驾入刑已满10年,各种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标语也深入人心,但总有一些人心怀侥幸。记者昨天了解到,通州湾示范区法院刑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马某酒后递出一把车钥匙,被告人罗某接过钥匙发动车辆的同时也打开了通往牢狱的大门。

今年5月的一天晚上,罗某、马某和朋友一起在通州湾示范区某饭店聚餐,期间饮用了白酒数瓶。聚会结束后,两人回到马某所驾车辆上,马某坐上副驾驶座,并将车钥匙交给罗某,由罗某开车。车辆行驶途中与另一辆车发生剐蹭,罗某怕被查出醉酒,未停车报警等待处理,而是选择了驾车逃逸。后对方报警,警方当晚将罗某、马某抓获归案。

经酒精检测,罗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接近210mg/ml。极为巧合的是,与罗某所驾车辆发生剐蹭的车辆驾驶员康某,正是两人当晚餐聚饭店的经营者。两被告人赔偿了康某车辆损失后,获得了康某的谅解。

通州湾示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马某明知罗某醉酒,仍为其提供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两被告构成共同犯罪,且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其所参与全部犯罪处罚。最终,法院判处罗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马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当庭宣判后,两被告人均表示认罪,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通讯员黄国安 记者王玮丽

2021-11-10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79790.html 1 3 醉驾出事后逃逸 司机乘客双获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