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各类医保业务暂停后,参保人员需要在我市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证明转诊、门诊规定病种特殊待遇、康复医疗、家庭病床、特药待遇等备案业务的,由医疗机构医保经办部门先行收取材料;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包括居外、自主转诊及急诊)备案业务的,可通过市内各医保经办机构、江苏政务服务平台或其他线上经办渠道(包括电话传真、邮寄等)先行递交材料,待新平台启用后,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
线上暂时无法办理的业务,可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行办理,或转至线下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办理。
停机期间,各类参保征缴业务也无法办理,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如需办理相关业务,可至医保各经办机构进行业务备案,待新平台上线后,再进行集中补办理。
已经进行居民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登记,但没有缴纳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的人员,及已核定的参保单位,可正常办理缴费业务。
长期照护保险业务方面,暂停划卡期间,参保人员需办理失能、失智评定申请的,可通过照护保险窗口进行办理;享受居家上门服务的参保人员,由居家服务公司按计划进行上门服务。参保人员入住定点机构照护床位接受照护服务的,先登记入院,由机构先做记账处理,待新平台启用后,由定点机构与参保人员结算相关费用;需享受辅助器具购买、租赁服务的,参保人员暂不划卡,由定点辅具公司先行记账,待新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员至定点辅具服务公司划卡结算费用。
本报记者何家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