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南通新闻

出租房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

房东被行拘3日

如果你是出租屋屋主,千万不要以为房子租出去了就万事大吉了。10日,杭州市萧山区靖江街道一出租房主吴某某就因为出租房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在整改期限内未做任何整改,被萧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无论作为房东还是租客,大家都要重视消防安全,如果出现过失造成事故,双方均须承担法律责任。尤其房东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负责。

作为房东,在消防安全方面都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一、房东应与承租方以合约形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不得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二、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按约定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未约定的由出租方承担。三、对租户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进行监督。四、发现火灾隐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消除或制止。五、对出租房进行维修管理,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六、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扑救火灾。

同样,租户也要做到以下几点:一、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自行或者通知房东消除。二、不私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器,安全使用燃气。三、发现火灾要迅速报警,起火后要第一时间逃生。

(综合萧山公安公众号整理)

2021-11-16 出租房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隐患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80344.html 1 3 房东被行拘3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