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光明
朋友从安徽旅游回来,对桐城“六尺巷”的故事大加称颂。这使我自豪感油然而生,不禁联想起母亲也曾“让地盖楼”一时成为美谈的事来。
20世纪80年代,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后,富裕起来的农民纷纷改善住房条件。老家隔壁邻居要在原宅地盖楼房,但量来量去,宅地的长度就是不足。无奈,邻居主人登门跟母亲协商,说是能不能在两家界址处给他家让出一两尺地,实在不行,哪怕以地换地,以成全他家把楼房盖起来。
这事真把年已古稀的母亲难住了。母亲知道,土地是庄稼人的命根子,那时不要说让地,就为土地界址不小心移动了一点点,也常常发生纠纷。母亲的心里七上八下,“同意吧,地是孙子家的,这个主理应孙子做,而孙子又外出打工去了;不同意吧,农村人盖房子是大事,苦上一辈子甚至苦上几代人,不就是为了盖个好房子……” 怎么办呢?她与邻居们商议,邻居们都劝她:“这让地不是小事,最好等你孙子回来再说。”
“要是孙子不同意,人家的楼房怎么盖?以后邻里关系怎么处?不行,这个主我得先做,等孙子回来我再跟他讲道理。”主意定了,母亲主动上门,表示同意让地。
“大姐,让地就不用了,只要你愿意以地换地就行。”邻居主人也知道地是她孙子家的,不能让她为难。
“大家都是邻居,早不见晚见的。不就是一两尺地的事,以地换地就见外了!就这样定了。”母亲坚持说。
“谢谢!谢谢!你家的恩情,我们家永记在心!”
不久,一栋高高大大、漂漂亮亮的楼房拔地而起。
年底,在外打工的侄儿回到家,听到左邻右舍都在夸奶奶“让地盖房”的事儿,仿佛自己的脸面也有了光彩。母亲刚提及此事就被侄儿打断了:“奶奶,不用说,我都听到了,不就是一两尺地的事,让就让呗!” 侄儿支持,母亲也就放下心了。
地毕竟是侄儿的,我也曾为母亲的自作主张担心了一阵子。不过,有一点我相信,侄儿从小是她带大的,肯定也和我们兄弟姐妹一样,没少受过老人家为人处世的教育。
父母亲都是老实巴交的庄稼人,他们虽不识字但懂事理。父亲比较严厉,教育子女缺乏耐心;而母亲则相反,常常抓住一件小事在我们面前细说道理,什么“为人在世、名声要紧”、什么“种田要方、处世要圆”、什么“让人三分、不为折本”等等。父亲去世早,我参加工作后,每次回老家都要给母亲带点零花钱,买点母亲喜欢吃的。可钱她自己舍不得花,却常常三块五块、十块八块帮助遇到困难的邻居或亲友;食品自己舍不得吃,总是分给左邻右舍。有时,我有些埋怨,她说:“人家有困难,我们能帮人家是好事,等于烧香拜佛。再说吃的,一人吃不香,众人吃能香四方。”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母亲逝世已经十多年了。虽说她生前未给我们子女留下什么财产,但她“让地盖楼”的事却永远闪耀着“六尺巷”一样的思想光辉,比什么财产都珍贵,值得我们永远珍藏、世代相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