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南通新闻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王某与加油站间形成了关于柴油买卖的合同关系,但交易过程中加油站向王某交付了汽油,导致车辆不能行驶且发生故障并产生了维修费用,加油站存在违约行为,应当赔偿王某的损失。

法官提醒,合法有序的交易活动受法律保护,在日常的交易活动中,无论数额多少、双方间是否有书面合同,大家都应按约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将会承担违约责任。

通讯员

罗媛 记者王玮丽

2021-12-05 2 2 江海晚报 content_82007.html 1 3 法官说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