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24万我都带过来了,你们清点下!”在一起追偿权纠纷中,法院多次催促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刘女士都无动于衷,不过这样的情况并没持续太久。记者1日从如皋法院了解到,刘女士主动提着现金上门把钱一次结清了。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事情要从6年前说起。2015年4月,某服饰厂与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某服饰厂向该小额贷款公司借款100万元,刘女士、韩某等多人为其提供担保。到期后,某服饰厂未能按约还本付息,某小额贷款公司诉至法院。经调解,韩某代偿了该笔欠款。2018年,韩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一审、二审,判决某服饰厂偿还韩某代偿款本息,对某服饰厂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刘女士等人向韩某各分担六分之一。
判决生效后,韩某迟迟要不到代偿款,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手案件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刘女士等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均未获回应。
就在执行快陷入僵局之时,法院查询到,刘女士在海安有一处房产,随即将该房产予以查封。得知房子被查封,刘女士急了,主动给法院打来电话:“陈法官,你宽限我几天,我现在就去筹钱!”原来,被查封的房产若被司法拍卖,将直接影响刘女士的孩子入学。几天后,刘女士如约来到如皋法院执行局,从袋子里掏出一沓沓百元大钞摆到了桌上。至此,刘女士在该起追偿权中的还款义务已悉数履行,法院也解除了对其名下房产的查封。
“1万、2万……24万,我这钱要得太艰难了,谢谢陈法官了!”申请人韩某一边用验钞机清点案款,一边连连感谢身边的执行干警。
本报通讯员贾俊辉 孙德宝
本报记者王玮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