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本来只是想买了打鸟,没想到触犯了法律,我现在很后悔,以后再也不碰了。”记者昨天了解到,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非法买卖枪支案,被告人刘某在法庭上悔不当初。
2017年10月,刘某想买1支打鸟的枪,让其女婿帮忙代购。其女婿网购了1支射钉枪,后又帮刘某购买了机械准星、无缝钢管等配件。刘某利用上述物品对射钉枪进行组装,击发成功后藏在家中。无独有偶,2018年2月,张某因对枪感兴趣,也网购了1把免顶射钉枪,放置在家中。经鉴定,上述枪支均为自制火药枪,属枪支,以火药为动力,能正常发射适配钢珠,对人体具有致伤力。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非法购买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最终,刘某、张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通讯员陈绯阳
记者王玮丽
